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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忙 幫我算一下所得稅

發問:

不好意思 我不算所得稅 可以幫我算一下嗎? 我爸ㄧ年大概480000 我媽200000 我353602 我還有一位姐姐她從畢業都沒有工作 妹妹還在讀書 那我們家ㄧ年所得稅要繳多少錢阿? 那請問夫妻可以分開報嗎? 那夫妻要分開報是一定要離婚嗎??

最佳解答:

>>那請問夫妻可以分開報嗎?那夫妻要分開報是一定要離婚嗎?? 夫妻分開報(我指的是分開兩個申報戶),就個人所知有下列之情形: 一、結婚或離婚之首年。 二、符合「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而由直系卑親屬申報為扶養親屬。 即使夫妻可以分開申報,也要算看看究竟是合併有利,還是分開有利,以板大所提父母之所得狀況,合併是比較有利的,反而母親與父親分開報,或是母親由板大來扶養都是不利的,下面會說明。 >>那我們家ㄧ年所得稅要繳多少錢阿? 首先姐姐只要滿20歲,不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沒有人可以把她申報為扶養親屬,她的報稅身分只能是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 妹妹因為還在讀書,所以父母親或板大都可以申報為扶養親屬(協調好由誰報就可以了),但如果妹妹是就讀教育部認可的大專以上院校,符合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條件,通常給父母申報為扶養親屬比較有利。 以板大母親200,000元(假設都是薪資所得)之所得,與父親合併申報可以有免稅額77,000元+標準扣除額73,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250,000元,母親的所得比250,000元低,與父親合併申報後可以使父親減少50,000元的所得(可減少3,000元的稅)。(如果父母分開個別報,母親的負所得淨額50,000元就浪費掉了) 假設母親可以由板大申報為扶養親屬,板大把母親列為扶養親屬時,母親只能提供免稅額77,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177,000元的減除數字,反而使板大多出23,000元的所得淨額(多繳1,380元的稅) 所以就板大提供的家人情況來說,會出現三個申報戶,父母親一個、板大一個、姊姊一個(除非姊姊符合被列為扶養親屬之條件),姊姊這個申報戶就不討論了(繳不到稅也不能讓人報扶養),就父母親及板大這兩個申報戶來說,重點就在妹妹讓誰扶養省的稅最多。 在未列扶養親屬前,兩個申報戶個別的應納稅額為: 父母親:(480,000元+200,000元)-免稅額77,000元X2-標準扣除額73,000元X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X2=所得淨額180,000元。(應納稅額180,000元X6%=10,800元) 板大:353,602元-免稅額77,000元-標準扣除額73,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所得淨額103,602元。(應納稅額103,602元X6%=6,216元) 而妹妹如果是就讀教育部認可的大專以上院校,符合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條件,那妹妹可提供父母親的減除金額為免稅額77,000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000=102,000元;但只能提供板大的減除金額為免稅額77,000元,所以要讓父母親扶養妹妹。 此時父母親的所得淨額變為180,000元-102,000元=78,000元,應納稅額78,000元X6%=4,680元,加上板大的6,216元,全家要繳的稅為10,896元。 如果妹妹不是上述的情況,那就不管被父母親或板大扶養都一樣,只能提供減除金額為免稅額77,000元,可省稅額為4,620元,全家要繳的稅為10,800元+6,216元-4,620元=12,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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