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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姑姑於96年11月去世,她沒有生小孩,而配偶也死亡了,姑丈娶姑姑是第二次的婚姻,而姑丈還有媳婦,三個孫子,女兒,一個外孫,而在詢問關於姑姑的遺產問題時,發現了姑姑的繼承人居然是姑姑的兄弟姐妹,而且是還在世的兄弟姐妹,SO對於我們這些天外突然飛來一筆遺產的兄弟姐妹,非常的困擾......尚在世的兄弟姐妹有四位,而因為姑丈的子孫們都不孝順,SO姑丈在去世前交代我爸要代為管理這些錢,因為姑姑生病都住在安養院而代為管理並處理支付相關費用,以便讓姑姑的晚年好過一些,而隨著姑姑的過世,這些微小金額的錢&不動產還是要處理,而對於我爸他們這四位兄弟姐妹,他們的想法是,將財產繼承之後分給他們那些... 顯示更多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複雜的問題!!! 我姑姑於96年11月去世,她沒有生小孩,而配偶也死亡了,姑丈娶姑姑是第二次的婚姻,而姑丈還有媳婦,三個孫子,女兒,一個外孫,而在詢問關於姑姑的遺產問題時,發現了姑姑的繼承人居然是姑姑的兄弟姐妹,而且是還在世的兄弟姐妹,SO對於我們這些天外突然飛來一筆遺產的兄弟姐妹,非常的困擾...... 尚在世的兄弟姐妹有四位,而因為姑丈的子孫們都不孝順,SO姑丈在去世前交代我爸要代為管理這些錢,因為姑姑生病都住在安養院而代為管理並處理支付相關費用,以便讓姑姑的晚年好過一些,而隨著姑姑的過世,這些微小金額的錢&不動產還是要處理,而對於我爸他們這四位兄弟姐妹,他們的想法是,將財產繼承之後分給他們那些子孫,因為必畢這些是姑丈生前賺的錢,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在繼承的過程中要"$$$$",而那些子孫虎視瞻瞻的想要拿到那些錢,並沒有錢可以拿出來辦這些手續,而且他們也分不攏,因為媳婦和大孫子要拿全部,而對於我們這些兄弟姐妹不過是代為繼承,之 後再給他們的......而我所擔心的事情是,因為一直沒處理,擔心那些人會亂搞或是姑姑的名下不動產相關費用及稅沒去繳納,怕會波及我爸這些兄弟姐妹,SO.....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呢??????幫幫忙吧!
最佳解答:
如果當時你姑丈死亡時的遺產已經是全部由你姑姑繼承而變成你姑姑的財產, 那麼繼承全是兄弟姊妹的話表示當初你姑姑嫁給姑丈後並沒辦理收養你姑丈前次婚姻的小孩, 所以他們沒有繼承權. 而之後你爸等兄弟姊妹繼承下來的財產應該是要用贈與的方式給你姑丈的小孩. 繼承的過程基本上只有一些印花稅等, 如果遺產不多應不會課到遺產稅, 因為免稅額如下,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是 779 萬 繼承人為兄弟姊妹 每人 45 萬 喪葬費 111 萬 提供你國稅局網站參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4093&ctNode=11181 可以先繼承下來然後扣掉所有的費用之後才辦贈與給你姑丈的子女, 先繼承下來就不用怕他們亂搞, 之後看他們要怎麼分, 請他們自行協議後再找你們辦贈與了 2008-09-05 15:31:24 補充: 也可以到這裡看法規內容 http://search.etax.nat.gov.tw/web/ttcEtax/lp.asp? CtNode=129&CtUnit=37&BaseDSD=28&nowPage=1&pagesize=100&xq_xCat=K 還有每人每年的贈與稅是 111萬 (不管是贈與誰贈與幾個人, 一整年度下來贈與出去的總額不可以超過 111萬, 超過就要課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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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產贈與稅發問: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姑姑於96年11月去世,她沒有生小孩,而配偶也死亡了,姑丈娶姑姑是第二次的婚姻,而姑丈還有媳婦,三個孫子,女兒,一個外孫,而在詢問關於姑姑的遺產問題時,發現了姑姑的繼承人居然是姑姑的兄弟姐妹,而且是還在世的兄弟姐妹,SO對於我們這些天外突然飛來一筆遺產的兄弟姐妹,非常的困擾......尚在世的兄弟姐妹有四位,而因為姑丈的子孫們都不孝順,SO姑丈在去世前交代我爸要代為管理這些錢,因為姑姑生病都住在安養院而代為管理並處理支付相關費用,以便讓姑姑的晚年好過一些,而隨著姑姑的過世,這些微小金額的錢&不動產還是要處理,而對於我爸他們這四位兄弟姐妹,他們的想法是,將財產繼承之後分給他們那些... 顯示更多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複雜的問題!!! 我姑姑於96年11月去世,她沒有生小孩,而配偶也死亡了,姑丈娶姑姑是第二次的婚姻,而姑丈還有媳婦,三個孫子,女兒,一個外孫,而在詢問關於姑姑的遺產問題時,發現了姑姑的繼承人居然是姑姑的兄弟姐妹,而且是還在世的兄弟姐妹,SO對於我們這些天外突然飛來一筆遺產的兄弟姐妹,非常的困擾...... 尚在世的兄弟姐妹有四位,而因為姑丈的子孫們都不孝順,SO姑丈在去世前交代我爸要代為管理這些錢,因為姑姑生病都住在安養院而代為管理並處理支付相關費用,以便讓姑姑的晚年好過一些,而隨著姑姑的過世,這些微小金額的錢&不動產還是要處理,而對於我爸他們這四位兄弟姐妹,他們的想法是,將財產繼承之後分給他們那些子孫,因為必畢這些是姑丈生前賺的錢,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在繼承的過程中要"$$$$",而那些子孫虎視瞻瞻的想要拿到那些錢,並沒有錢可以拿出來辦這些手續,而且他們也分不攏,因為媳婦和大孫子要拿全部,而對於我們這些兄弟姐妹不過是代為繼承,之 後再給他們的......而我所擔心的事情是,因為一直沒處理,擔心那些人會亂搞或是姑姑的名下不動產相關費用及稅沒去繳納,怕會波及我爸這些兄弟姐妹,SO.....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呢??????幫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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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你姑丈死亡時的遺產已經是全部由你姑姑繼承而變成你姑姑的財產, 那麼繼承全是兄弟姊妹的話表示當初你姑姑嫁給姑丈後並沒辦理收養你姑丈前次婚姻的小孩, 所以他們沒有繼承權. 而之後你爸等兄弟姊妹繼承下來的財產應該是要用贈與的方式給你姑丈的小孩. 繼承的過程基本上只有一些印花稅等, 如果遺產不多應不會課到遺產稅, 因為免稅額如下,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是 779 萬 繼承人為兄弟姊妹 每人 45 萬 喪葬費 111 萬 提供你國稅局網站參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4093&ctNode=11181 可以先繼承下來然後扣掉所有的費用之後才辦贈與給你姑丈的子女, 先繼承下來就不用怕他們亂搞, 之後看他們要怎麼分, 請他們自行協議後再找你們辦贈與了 2008-09-05 15:31:24 補充: 也可以到這裡看法規內容 http://search.etax.nat.gov.tw/web/ttcEtax/lp.asp? CtNode=129&CtUnit=37&BaseDSD=28&nowPage=1&pagesize=100&xq_xCat=K 還有每人每年的贈與稅是 111萬 (不管是贈與誰贈與幾個人, 一整年度下來贈與出去的總額不可以超過 111萬, 超過就要課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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